來分析一下,第一次是在極大壓力,思維情感一團糟的情況下,發生了關系。差不多定義為「激情」犯錯。
然后,目前夫妻關系,回到法律關系內,感情被掏空,雙方根據敘述,均無情感主動修補行為。按照慣性行進,車廂里剩下的就是孩子和共同財產。
然后,情人關系,有一些借花獻佛的贈予,遙遙領先和茅台,并未給予特別禮物。明確表示不離婚,實際也無法給出情緒價值。所謂你想他,只是一種自我幻想,他能給我物質,那再給點情感應該不難。
綜合,你變成了情感乞丐,像閉著眼睛尋奶的嬰兒。
建議,調整心態,利用當前優勢,督促情人,解決老公工作問題,不再接受實際價值并不高也不附加情感價值的禮物。
如果能達成,再考慮情人還有什麼利用價值。